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(黔府函〔2017〕35号)
府函〔2017〕35号
省教育厅:
你厅《关于建立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》(黔教呈〔2017〕8号)收悉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、《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建立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。学院由省卫生计生委主管,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,办学经费以省级财政投入为主。
二、学校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,以全日制普通高职教育为主,同时举办中等职业教育,学科门类以护理等为主,专业设置按有关规定报批,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。
三、省卫生计生委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和管理,加大投入力度,不断改善办学条件,切实解决学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。省教育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的业务指导,帮助学校做好师资队伍、学科专业等方面规划建设。
四、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要强化内部管理,加快师资队伍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,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,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。
贵州省人民政府
2017年2月20日
(此件公开发布)